3月17日,省注协召开六届三十次常务理事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共研贯彻落实举措,促进更好发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作用和提升注协自律监督能力。
欧斌会长表示,《意见》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财会监督的高度重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提出,一方面,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求协会提升自律监督能力水平和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促进持续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郭晋龙副会长表示,加强资本市场财会监督一是要运用综合治理手段打击财务造假各环节的参与者,斩断财务造假利益链。二是要优化法律责任配置,营造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发挥执业监督作用的良好环境。三是事务所要处理好执业风险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执业水平高、风险防范能力强的事务所要勇于面对资本市场的难点和风险点。
郑锦洪副会长建议,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作用,一方面要更加注重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等重点领域专业指导,促进行业提升执业监督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要推动规范注册会计师业务市场收费秩序,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事务所选聘机制,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和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陈锦棋监事长表示,《意见》构建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参与的财会监督体系,明确了执业监督和自律监督作为财会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激发了广大注册会计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意见》还解决了财会监督领域“九龙治水”问题,将有效提升监督实效。他建议注协要更好发挥好沟通桥梁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减轻事务所接受检查等负担,并推动优化事务所主动报告审计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方式方法,促进行业更好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黄寅副监事长结合贯彻落实《意见》和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分析了当前上市公司权力高度集中、内部控制建设落后于企业和业务发展速度,财会制度没有有效执行等影响财会信息质量的因素。他建议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既要保持与企业的沟通,发挥事务所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提升财会信息质量,更要积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借助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促使企业规范财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