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维护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行为, 我省于2011年建设并开通了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以下简称报备系统)。按照我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均需通过报备系统进行防伪报备。业务委托方及报告使用方可通过系统查询验证报告的防伪报备信息及核心数据,实现防范伪造、变造审计鉴证报告的功能。

我会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过程中,关注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规定对审计鉴证报告进行防伪报备。特此提醒业务委托方、报告使用方及社会各界留意收到的审计鉴证报告是否附有防伪报备页,未附防伪报备页(未经防伪报备)的审计鉴证报告存在被第三方替换或篡改甚至假冒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的风险,使用此类报告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如有防伪报备方面的疑问,可联系省注协监管部,联系电话:020-83063940、8306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