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110101304406)于2020年09月16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分所执业许可的备案材料。我厅于2020年09月25日注销了该分所的执业证书。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四十二条,分所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该分所的工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09月25日